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创业的行列,创立自己的品牌,那么第29类北京商标注册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
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
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9、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很多本地特产注册商标首先想到的常常是地名。
但是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这就使得地名作为商标受到了相当的法律限制。
地名不能作商标是因为生产者常常要在商品上标明商品的产地,当用地名作商标时,往往使人搞不清其为商标还是产地名称,因而不具有显著性。
另外,本地企业用外地地名作商标时,还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给消费者带来较多的不便。
因此,虽然《商标法》在修改前未禁止地名作商标,但商标局却早在1983年6月开始就要求不要将地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了,1988年1月30日修改后的《商标法实施细则》更是对此予以明确。
所以《商标法》在修改时将地名纳入了商标的禁用范围。
但是,《商标法》第十条还同时规定,具有其他含义的地名作为商标使用是不受禁止的。
所谓的其他含义,实质应指其第一含义,如“凤凰”,其第一含义是传说中的一种鸟,当其使用在商品上时,人们也首先针将其视为商标,而不是产地——湖南省凤凰县。
《商标法》在规定地名不能作商标的同时,为维护法律的延续性,维护注册人的工业产权,还规定:“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除上述内容外,《商标法》第十条还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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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中,想要求得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品牌。
品牌是企业打造知名度的关键所在,而商标是打造企业品牌的利刃。
由于现在大部分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从事的活动会优先考虑经济效益问题,而品牌战略是占领行业市场的重要措施。
以从业代办商标注册多年的经验提醒各企业,想要打造品牌,首先要获取商标,企业可以选择申请注册新的商标,也可以选择商标交易的方式。
与新注册商标相比,商标交易所需的时间较短,且转让的商标已经有一定的年限,其价值也较高。
无论是商标注册还是商标转让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阶段,涉及到专业知识问题。
商标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商标转让,下面小编为您总结。
商标交易需要具备的条件企业办理商标交易有哪些途径?
无论是商标注册还是商标转让,都需要按照严格的流程进行。
首先,企业可以选择自己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或商标交易;其次,企业可选择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这样就不会因为流程不熟悉而导致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失败。
商标交易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
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
3、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4、特殊证明材料
(1)转让人用于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的注册商标在转让时,受让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转让人用于消毒剂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
(2)转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3)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必须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想要拥有自己的商标,首先要有商标意识,重视商标的作用。
无论是自己到主管部门办理商标注册、商标交易、商标续展等相关业务,还是选择交由商标代理服务公司,都是获取商标的重要途径。
商品商标就是商品的标记。
它是商标的最基本表现形式,通常所称的商标主要是指商品商标。
商品商标一旦被生产(销售)企业所注册,该企业就拥有对该商品商标的独占专有使用权,并受法律的保护。
商品商标可分为商品生产者的产业商标和商品销售者的商业商标。
产业商标:是指明确表示商品生产者的商标(又称为制造商标)。
这种商标与“厂商名号”的意义相同,使得商品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有生产者的标记,从而与其他的生产者区别开来,并向消费者传达某种商品生产者所含的信息和来源。
商业商标:是指销售者(经营者)为了销售商品而使用的商标(又可称销售商标)。
这种商标的重点是宣传商品销售者的标记,而不是商品生产者。
使用这种商标的往往是一些有较高声誉和实力的商业企业,他们通过定牌生产含自己商标的商品,从而对消费者作出某种信誉的保障。
一般情况下,上述两种商标类型在使用时不作区分,均统一按商品商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