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证合一变更服务内容指专业的有经验的知识产权公司为企业或个人提供公司注册服务时,提供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一、北京三证合一变更概念
实行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就是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三个证照”合并在一起登记。
把原来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的模式,改由工商部门统一受理,四部门联动审批,再由工商部门向企业颁发载有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即“一照三号”营业执照的登记模式。
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后,各部门之间的档案数据可共享,申请人不再向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重复提交相同的申请材料,也不再向国税、地税部门提交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与此同时,各部门共同审查的申请材料和登记事项,由工商部门统一审查,其他部门不再重复审查。
企业在“三证合一”登记后,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有效期限与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一致,并不再缴纳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工本费、技术服务费和KEY(数字证书)费用。
二、北京三证合一变更名称要求
1、避免存在误导意义的名称;
2、拒绝具有消极意义的名称;
3、尽量避免使用字母和数字;
4、字号部分的数字不宜过多;
5、部分的字词应易读易写,便于记忆;
6、字号应该适合消费者的口味;
7、公司企业名称中不应包含另一个公司或者企业名称;
8、公司 企业名称不得侵害其他公司企业的名称权;
9、不得含有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内容;
10、不要使用已吊销或者注销不到3年的公司名称;
11、不得使用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的名称;
12、经商标权人许可,商标可以作为字号申请公司或者企业名称。
三、北京三证合一变更服务内容
1、公司章程;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4、变更公司的其他资料。
四、北京三证合一变更注意事项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企业注销时,需先进行清税申报,并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过渡期内未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