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执照变更材料介绍

1.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2.未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营业场所)变更涉及税务登记机关改变的,需提交原注册地税务登记机关出具《变更税务登记表》和《迁移通知书》。

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对已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按原税务注销登记程序,到税务登记机关先行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持国税、地税登记机关出具的税务注销证明材料,按原工商注销登记程序,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再按原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程序,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对未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按原注销登记程序办理。

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纳税人帐户帐号登记、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时,仍按原登记程序,由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税务登记机关办理。

二、北京执照变更流程介绍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现场领取或者从北京工商网站下载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格;

2、申请人向工商机关现场提交公司变更登记所需的全套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

3、工商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属于简易登记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4、工商机关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的,申请人于10日内到工商局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三、北京执照变更意义介绍

推行“三证合一”有利于推进政府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能够简化市场准入手续,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缩短了企业创办周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办证难问题。各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有利于提高失信成本,提升诚信收益,降低违约概率,推动建立完善信用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