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商标注册不简单,有些会遭遇商标驳回的情况,这也是大家最害怕出现的一种情况,也是大家最不想发生的情况,那么今天,北京企服快车小编给大家梳理梳理商标被驳回的几种原因,希望能帮到你。
NO.1新申请商标与在先商标近似或相同
新《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的作用是方便消费者区分相同或近似商品、服务的提供者,因而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服务上不允许存在近似商标,否则将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新申商标与在先商标近似或相同是商标被驳回的最主要的原因。
NO.2新申请商标系恶意抢注
新《商标法》第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近年来,国家从战略层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行业,知识产权行业因之得到了快速发展,商标财务已成热点。然而,也有一些投机者靠“钻漏洞”、“打擦边球”、“蹭热度”的方式抢注他人商标,谋取非法利益,这是商标局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因此,涉嫌恶意抢注的商标基本会被商标局驳回。
NO.3新申请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
新《商标法》第十条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因常被使用于商业活动中,接触的受众十分广泛,若商标格调低下,极易产生不良影响,损害社会风气。
如“骚豆花”商标被商标局驳回的原因就是“骚”字占据显着识别部分,而“骚”字含有鄙视、不尊重之意,易使人产生格调不高等认识,作为商标的组成部分易产生社会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