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取名是指根据公司法规定为公司注册前进行名称选取。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银监会在2007年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有本质差别,金融租赁公司是归银监会监管的,而融资租赁公司是归商务部监管。

一、北京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所需资料(股东)

境外股东需提供的资料

1、境外公司(同意出资注册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原件;

2、境外公司证书复印件;

3、境外公司境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两份(表明投资方的资信状况, 需在 6 个月以内颁发的),需翻译成中文;

4、境外公司的公司印章(备用,加盖申请资料之用);

5、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中文版审计报告复印件);

6、境外公司资料(包括企业章程)律师公证原件两份,境外公司全套资料需提交到 中国司法部认可的机构做认证,如是海外公司还需提供中国驻当地大使馆(领事馆)备签;

7、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身份证复印件。

境内股东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北京代理注册融资租赁公司申办条件

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三、北京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取名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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