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创业投资公司的所需资料

(一)注册国内公司(内资企业)

1.投资者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需要核对)

2.北京新公司的拟定新公司名称

3.北京新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股份比例

4.北京新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的身份证及其护照复印件

5.北京新公司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如果客户没有,我公司可以提供)

6.北京企业注册网提供一整套签字的表格文件

(二)注册外资公司(外商独资企业)

1. 投资外方公司注册证书公证认证的原件1份

2. 投资外方公司董事长的护照复印件

3. 北京新公司的拟定新公司名称

4. 北京新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股份比例

5. 北京新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的身份证及其护照复印件

6. 北京新公司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如果客户没有,我公司可以提供)

7. 北京企业注册网提供一整套签字的表格文件

如果是个人投资者,第1项为 个人护照的复印件 ,原件可以核对

二、创业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内资企业: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外资企业: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化工和其它相关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关联公司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企业和关联公司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及关联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

3、为其所投资企业和关联公司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

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相关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服务。

三、注册资本

内资企业建议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