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审计师是指专门从事检查并进一步证实公司会计账目和报告的正确性、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的专业人员。审计师是公司的高级职员。一个公司可以有一至数名审计师,其任免权在股东大会,任期由公司法规定,可以连选连任。如果在股东大会上没有任命新的审计师,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把该情况通知公司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任命审计师来填补缺额。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罢免股东大会任命的审计师,并在必要时,任命新的审计师。
一、北京注册外贸公司审计规定的用途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 具有证明效力。
5、每个企业都可在年检前做审计报告。但以下企业是一定要做审计的:
5.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自然人独资企业或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5.2内资企业;
5.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5.4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
5.5长期欠债或做亏损的企业 ;
5.6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
5.7注册资本实行分期付款未完全缴齐的公司;
5.8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