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自贸区注册公司的优惠政策很多,可以认缴公司的注册资本,也可以享受新公司注册的3年免税待遇。那么在北京自贸区注册外资公司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北京企服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时);

3、《关于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报告》(合资企业提供合资意向书及项目建议书)

4、《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境内/外投资者(非自然人)主体资格审核申报表(投资者为自然人的不需要提供);

7、涉及国有资产投入的,需提供国资管理部门确认文件;

8、可行性研究报告(非工业项目)或项目申请报告(工业项目);

9、章程(合资、合作企业还需提供合同),多个外方共同出资时需再出具合资协议书;

10、监事、董事及经理的名单、任命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产生应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注册外资公司材料的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