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的整洁,并且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一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是设施,并且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也要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的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部分地区5个工作日即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申请单位食堂许可,应该提交开办者的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明;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5、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授权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