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方公证认证文件2份;

2、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一份;

3、投资方董事会决议及名录;

4、新成立公司名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身份证明;

5、新公司驻在地址的租赁合同两份;房产证复印件两份和平面分割图两份(产权人签字或盖章); 如果是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备注:房屋的性质不能是住宅和民用、必须是办公楼、商用、综合用途;

6、由投资方和有权签字人签署的一套申请设立文件(企服快车可提供)。

北京外商独资公司注册流程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

4、登记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