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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国务院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先照后证。

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二、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由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前置审批改为了后置审批,所以现在是先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再申请是《食品经营许可证》。

1、工商局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2、取得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3、递交包括地址信息等预审材料;

4、领取营业执照;

5、食药监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6、递交材料,食药监安排人员上门核实经营场所;

7、公司及地址信息无误,下发《食品经营许可证》;